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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西宁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乱收费的现象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7-10-30
    联系人姓名 刘翔帆
    手机 15597398819
    留言人Email Liuxiangfan0713@163.com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附件 QQ截图20171014155353.png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件。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12号的楼盘海亮大都汇存在违规乱收费的情况。    青海海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公开.公正选举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相关服务。青海海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打着西宁海亮大都汇商品房交付的旗号向小区业主收取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6个月的采暖费,物业公司收钱后不能提供正常物业管理服务,保洁员不打扫卫生小区环境脏乱差,保安公司岗位经常无人值守,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不负责任,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待小区业主态度傲慢,咨询事情不搭理业主。我们业主希望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一个好的物业公司为自己服务。    西宁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造的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出现了地基下沉,漏水,倾斜等质量问题,商品房交付的时候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正常居住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此事情已经被青海电视台新闻节目和青海新闻网多家媒体转载报道。海亮大都汇楼盘销售人员一直都在欺骗业主,在宣传彩页上和销售时承诺的贷款买房“零利息”  是假的,在媒体广告宣传承诺的家乐福超市,星巴克,好乐迪,还有韩国城的入住都在欺骗业主,置业顾问在业主买房前热情大方,买房后对待业主置若罔闻,更可恨的是置业顾问李金龙拿房款跑的现象,我们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能有法律保障吗?    西宁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商品房交付业主时对小区业主采取霸王条款,规定小区业主先交物业管理费,先签字确认商品房合格,产生法律效力后才给钥匙让业主进入小区,与正常商品房交付业主程序相违背,损害业主正当合法权益,破坏法律尊严。   请领导给老百姓一个公道的说法。
    回复人名称 bgs
    回复时间 2017-11-02
    回复内容

    您好!

          请您拨打青海省物业管理办公室电话6131592咨询投诉。

                                                                                  青海省工商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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