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东西部省市工商市场监管合作,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进一步推进“四个转变”,浙江工商局和青海工商局在互相尊重、深入沟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12月8日在浙江省工商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浙江省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水华和青海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共同主持了签字仪式。浙江省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金土和办公室主任沈省文,青海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保扎西和刘辉参加签字仪式。
双方决定,充分利用两地资源和职能优势,深化合作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学习交流合作,坚持把干部能力提升作为合作交流的重点,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作共治维权、建设法治工商等方面加强探讨交流;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干部学习交流,提升基层干部监管能力和水平。搭建品牌战略合作平台,加强两省工商在商标品牌培育、建设和保护方面的经验交流,积极为两省品牌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浙江省工商局引导民营企业到青海开展商贸考察和经贸活动,组织浙江省知名企业参加“青洽会”。加强基础建设合作,浙江省工商局支持青海省工商局健全和完善信息化系统,提升青海省工商局信息化水平;支持青海省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每年给予有关经费支持,进一步改善海西州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环境。
为使框架协议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双方决定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合作内容和具体措施,深化定期互访交流机制,适时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项、完善工作规划、落实实施方案、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开展“合作交流”微信交流渠道,发布合作交流方面的信息简报,大力宣传双方合作举措和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