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市场监管 广告监管 商标监管
网络监管 打击传销 合同监管
质量公示
消费引导
公众来信 意见征集
在线访谈 公众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工商论坛>>正文

“多证合一”改革10月1日前将在全国推行

2017年05月08日 11:38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 ]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多证合一”改革10月1日前将在全国全面推行。改革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马正其介绍说,“多证合一”改革的“合”较“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合”含义更宽,涵盖内容更广,除了证照的整合,还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从根本上推动证照削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由于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多证合一”改革不具体明确整合的证照项目,具体由各省份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涉及企业登记性、备案性的而非实质审批性的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马正其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积极推动各地做好“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实现。同时,今年还将在全国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大力推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和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继续创造便捷的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刘坤、陈晨)

上一条: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就《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下一条: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闭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ICP备0600108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 邮政编码:810000
技术支持:
博域网络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