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各种商业欺诈行为,青海省工商系统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3 月31日,全面开展“反欺诈、讲诚信、促公平”执法活动。
此次执法活动将进一步加大对零售商在经营(促销)活动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商业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或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等事由谎称降价、虚假打折、虚构原价、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降价销售与标示的折扣幅度不符的行为。查处在销售商品时承诺馈赠的商品(或服务)达不到公示的价格、数量和质量,或者故意使用模糊性语言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零售商利用促销活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将不合格产品、过期产品作为促销活动馈赠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所设奖项作虚假不实的表示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巨奖销售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同时,执法活动将以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严查突出、放大使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简化使用企业名称,构成对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的字号,借助他人的商标或商品信誉,制造市场混乱,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用虚假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全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合法竞争的市场环境。工商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