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商商〔2016〕154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省工商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推动全省品牌战略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发展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青政〔2008〕39号)、《青海省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16]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青海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海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0日
附:2017年青海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