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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工商局召开行政约谈会加强合同监管

2014年07月15日 10:59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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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海北州工商局召开行政约谈会

加强格式合同监管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海北州工商局召开了由金融、通信、供热、供水、供电等20家公共服务行业负责人参加的格式合同条款行政约谈会,旨在进一步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合同监管履职到位,服务民生举措落实到位。

首先,会上由州消费者协会、州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组织金融、通信、供热、供水、供电等公共行业负责人学习了《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海北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格式合同文本备案工作的通知》、《海北州工商局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认真讲解了开展行政约谈的意义、格式条款的定义及违法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等。其次,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向广大企业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扎实做好本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二是集中力量,重点纠正和规范本企业格式合同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不兑现承诺等不平等条约,主动消除“霸王条款”。再次,向参会企业发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议书》。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行政约谈会后,一定迅速传达这次会议精神,向上级部门反映,组织自己企业的法律顾问和专家对每一份合同逐条自查自纠,凡是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都要组织专人进行修改,确保合法经营,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州工商局要求全州工商系统在行政约谈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继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金融、通信、供热、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格式条款中易发、多发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点条款,按照“勤约谈、重指导、严查处”的原则,纠正、规范、查办一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案件。州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机构的指导,提高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此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尊严。

 

 

本期发至:省工商局办公室、省局公平交易处、省局消保处,省局市场处,州委、州政府办公室,祁连山报社、州电视台,四县工商局、西海工商分局,本局各领导,档。

 

上一条: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我省17家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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