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市场监管 广告监管 商标监管
网络监管 打击传销 合同监管
质量公示
消费引导
公众来信 意见征集
在线访谈 公众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消费维权>>消费引导>>消费教育引导>>正文

商务部、工商总局发布提示 防范利用预付消费非法集资

2016年10月13日 09:22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点击:[ ]

近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商务部、工商总局发布提示,个别不法分子近段时间以来假借办理预付卡或预付消费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给部分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应对此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据介绍,此形式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一是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购卡人员推荐等各种途径公开宣传;二是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三是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据了解,此类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变相承诺高额回报,违背消费服务的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广大公众应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上一条:省消协披露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下一条:“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提示

关闭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导航

主办单位: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ICP备0600108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 邮政编码:810000
技术支持:
博域网络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