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 严执法 重服务 稳物价
——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定邦
今年春节期间,西宁市民的菜篮子丰盈,不少市民认为,相对于去年同期蔬菜的价格,今年的菜价波动不明显,市场秩序稳定,感受到了政府“稳物价、保供应”的决心和效果。
作为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怎样监管好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稳住市场价格?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定邦。
问:作为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部门,全省工商系统在稳控物价和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控物价的工作部署,2014年以来,通过落实12条稳控物价具体措施、与商场(超市、粮油、牛羊肉门店)签订责任书、召开经营者行政约谈会、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等措施,对全省各大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进行了不间断的执法检查。累计查办缺斤短两、掺杂使假、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案件1537起,案值2411万元,收缴罚没款759.14万元。依据省政府两次授予的临时价格监督检查权,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及经营过期变质、“五无”食品、不合格食品和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品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02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583公斤,有效规范了农牧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问:市场是消费者直接感受商品质量优劣、价格变化的窗口,全省工商系统如何管控好这个入口?
答:按照省委、省政府稳控物价的部署,全省工商系统把春节期间的市场经营秩序作为全年稳控物价的头号任务,严格控制各类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查办力度。元月份以来,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蔬菜、粮油、肉禽、蛋奶为重点商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率,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以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校园周边、居民居住区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掺假使假、变相涨价、以次充好的市场违法行为,引导商户依法经营。各地工商部门采取工商所每日检查、县局定期巡查、州(市)局不定期督查的三级联动巡查模式,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执行批零差率、是否存在串通涨价等情况。围绕粮、油、肉类、蔬菜、蛋等消费量较大的重点商品,采取盯市场、盯商品、盯价格的方法,执法人员深入1215个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严格督促落实明码标价、执行批零差率和最高限价,做到一天一核价、一天一标价、一天一公示。期间,向价格主管部门移交价格违法案件11起,检查计量器具347台,收缴不合格计量器具21台。
问:对于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予以制止?
答:管理好、规范好市场价格行为是保持物价水平稳定的根本保障。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把管理影响流通环节成本的价格和收费行为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对农贸市场、大型零售企业摊位费、进场费及促销行为的规范治理,完善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尤其在节日期间,对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特别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农贸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等行为。引导经济组织和个体自律其价格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对城乡供给市场和粮、油、菜、禽、蛋、肉、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菜霸、肉霸”,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
问:针对流通领域价格行为中存在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了哪些干预措施?
答:结合对2014年全省消费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全省工商系统主动解决流动领域价格行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年初以来,召集大百集团等14家大型商业流通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对各企业存在的价格违规违法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并要求企业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主动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职责,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以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先后对西宁、海西、海南等58户肉类批发企业121户蔬菜批发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指导31个市场开办者修订完善了市场服务管理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服务收费公示等13项制度,严管市场缺斤少两问题。
同时,发挥消费监督、行政约谈等作用,依托消费调查、消费评议等手段,监督公用企业的价格行为。各地工商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针对价格行为中存在的带有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企业自觉杜绝欺行霸市、自觉抵制合谋涨价、自觉取消霸王条款,做到不哄抬物价、不肆意加价。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发挥消费警示作用,在各大饭店、餐馆张贴“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包间(厢)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的消费警示,有效纠正餐饮行业的违规收费行为,遏制了餐饮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
问:为把全省2015年第1次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省工商局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
答:春节期间,省工商局采取了八项市场监管措施,主要是:突出对节日市场、重点农副产品、价格违法经营行为和早晚市的监管,防止价格反弹;以商超、集市为重点,以煤、电、油、气和建材为突破点,查处无照经营、以假充真、炒作涨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有序竞争;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销毁等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商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向经营者公示每日批零差率、经营者向社会公示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检查批零差率、明码标价、最高限价的执行情况和亮证经营情况;引导市场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到平抑物价的活动中;以工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主线,在市场和经营集中区域树立典型,促进自律;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生产流通;综合运用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打假保农等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扩大农产品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