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份以来,省工商局根据《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统一指挥,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我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特点以及经营者、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制定了《青海省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了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就专项执法行动中应当把握和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省局还就此项工作启动情况向省政府主管领导专题汇报,争取政府和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工作实效。在全省各大主流媒体刊登了《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公告》,公示了举报投诉电话,并在《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开辟了法律法规和专项执法行动宣传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印发了《致全省公用企业的一封公开信》,敦促公用企业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期间,收到群众投诉举报10条,部分公用企业主动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就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流。
三是强化业务能力提高,积极推进执法机制创新。结合专项整治,选定全省110名执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业务精,勤学习,善钻研的执法骨干建立了省级公平交易执法骨干库。8月10-12日,邀请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及上海、重庆、河北、内蒙等兄弟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专家,结合典型案例取证、查办技巧,对全系统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突破整治重点。全系统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及有关组织的投诉举报,广泛排查案件线索,对377家供电、供水、供气、公交、殡葬等行业的公用企业进行了摸排,对29条违法线索进行梳理调查,已立案8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了《关于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双随机”抽查的工作预案》,在执法骨干库中随机抽取23名执法人员,并按照3%的比例抽取11家企业,分组进行定向抽查。